中医药法正式施行,政府减税降费力度持续加大,维护残疾人权利有规可循……一批新规将从7月起施行,惠及我们生活的诸多方面。
新规1 《中医药法》正式实施 加强药材产销全程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7月1日正式施行。法律规定,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同时配套了相对应的药材评价标准、评价体系及监管部门的监督体系。
法律明确,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提高中药材质量。
新规2 汽车销售不得额外加价 不得强制购买保险
商务部公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规,汽车销售将实现“三多模式”,即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销售,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为多个品牌汽车提供售后服务,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享受服务。
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同时,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新规3 公积金可全国联通 实现“账随人走”
根据住建部规划,7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今后,跨省市就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无需再往返两地,只要在转入地即可办理完成。
今后,我国住房公积金将真正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住建部还将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新规4 残疾预防康复双管齐下 将残疾人纳入基本医保
7月1日施行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规定,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应当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
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将残疾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费用予以支付;按照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补贴,并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的给予医疗救助。
新规5 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由20万元下调为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自7月1日起实施。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办法规定,对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应当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新规6 证券期货市场管理办法 让投资者购买合适产品
我国证券期货市场首部投资者保护专项规章《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等各环节的标准和底线,旨在让投资者能够买到与之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办法,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机构应当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据新华社、人民网